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擔保貸款的,商業(yè)銀行依法
如借款人逾期未歸還擔保貸款,商業(yè)銀行依法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本金、利息或就擔保物進行優(yōu)先受償。擔保人和銀行作為債權人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擔保屬于雙方經濟行為,如出現糾紛,如無法協商,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也就是說,擔保人的財產在法院審理后方可執(zhí)行,合同中不能約定擔保物所有權直接歸擔保權人所有。以上就是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擔保貸款的,商業(yè)銀行依法的相關內容。
擔保是什么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方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同意,為保證債務的清償而向債權人提供某種財產或信用。擔保制度有五種形式:擔保、抵押、質押、留置、定金。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共同保證是指擔保人和債務人對主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規(guī)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屬連帶擔保。本文主要寫的是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擔保貸款的,商業(yè)銀行依法的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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