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賠款是不需要繳交增值稅的
收到賠款是不需要繳交增值稅的
政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yīng)稅勞務(wù)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賠償金),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物流公司不是購買方,不屬于價外費用,其行為僅僅屬于補償性質(zhì)的賠付,因此這部分賠償款不包含在銷售額中,不必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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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賠款是不需要繳交增值稅的
政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yīng)稅勞務(wù)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賠償金),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物流公司不是購買方,不屬于價外費用,其行為僅僅屬于補償性質(zhì)的賠付,因此這部分賠償款不包含在銷售額中,不必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