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稅稅額的計算公式是怎么使用

銷項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其中,銷售額為納稅人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即“增值稅銷項稅額”,是納稅人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按照銷售額和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一般計稅方法下,納稅人先按當期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然后將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從而算出當期增值額應納稅額。具體公式如下:

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增值稅。

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方法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含稅的銷項稅額計算,一種是不含稅的銷項稅額計算。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時,按照銷售額與規(guī)定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與銷售有因果連帶關系的價外收費都應看作是含稅銷售額,即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計稅。

所謂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優(yōu)質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增值稅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nèi)銷產(chǎn)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情況。

“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jīng)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fā)生的增值稅額。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交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由于未經(jīng)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jīng)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fā)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yè)務。

“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chǎn)、提供不動產(chǎn)經(jīng)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chǎn)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應預交的增值稅額。

“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nèi)未設經(jīng)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nèi)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閱讀了上文,知道了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方法有兩種情況,第一個是含稅的銷項稅額計算,第二個是不含稅的銷項稅額計算,具體的公式可以看看銷項稅稅額的計算公式是怎么使用內(nèi)容,對此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點擊上方的卡片領取資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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