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關于電子合同違約的法律法規(guī)
電子商務法關于電子合同違約的法律法規(guī)
1.電子合同的違約歸責原則
合同的違約責任,是指在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違約的法律責任。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定了嚴格責任原則和過錯責任原則。
(1)嚴格責任原則
嚴格責任原則,又稱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違約發(fā)生以后,確定違約當事人電子合陶連相責任的責任。應主要考慮違約的結果是否因違約方的行為造成的,而不考慮違約方的故意或過失?!逗贤ā分兄园褮w責原則確定為嚴格責任是因為:第一嚴格責任的確立?!逗贤ā返谝话倭闫邨l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成者腦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條法規(guī)所確定的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采用的是嚴格責任原則:第二。選擇產(chǎn)格責任具有方便裁判和增強合同責任感的作用;第三。嚴格責任原則符合違約責任的本質(zhì):第四、確立嚴格責任,有助于更好地同國際經(jīng)貿(mào)交往的規(guī)則接軌,如《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等采用的是嚴格責任原則”。
(2)過錯責任原則
過銀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違約發(fā)生以后,確定違的當事人的責任,應主要考慮違約的過錯或過失。《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條規(guī)定,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入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條法規(guī)所確定的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采用的就是過錯責任原則。
2.電子合違約的免責事由
(1)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逗贤ā匪Q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逗贤ā返谝话僖皇藯l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
(2)未采取適當措施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3)雙方違約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電子合同違約責任的主方式
(1)提存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第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第二,債權人下落不明;第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第四。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2)違約金
合同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情形。一方當事人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3)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繼續(xù)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展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第二,債務的標的承適于強制服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第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要求履行。合同違約造成提實的。關于賠償獲的確定,是一項合同違約的重要內(nèi)容。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服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jīng)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散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