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人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北京個人所得稅申報)
對于市民來說,您到底需要退稅還是補稅,又是否符合免于年度匯算申報的條件,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及時查一查。針對個稅匯算的具體操作環(huán)節(jié),記者特別梳理了五點貼心提示:
1、申報有誤可通過app更
個稅年度匯算申報的專業(yè)性相對較強,假如市民申報有誤,可以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上進行更。在6月30日前,您可以通過這一app進行更申報。
事實上,“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的系統(tǒng)界面顯示的較為清楚,市民按照相關提示操作即可。在登錄這一app后,市民有兩種操作方式。
其一是在首頁“我要辦稅”或首頁底部菜單點擊“辦稅”,在“稅費申報”中點擊“更申報和作廢”。
另一種方式則是在首頁“我要查詢”或首頁底部菜單點擊“服務”,在“申報信息查詢”中點擊“申報查詢”。
如果市民的年度匯算已經(jīng)完成了補稅入庫程序,或申請退稅已成功,那再發(fā)現(xiàn)申報有誤時,就只能進行更申報。
此時市民需在app里點擊“更”,彈出“更年度自行申報”后點擊進入。市民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填寫申報數(shù)據(jù),確認無誤后,最后點擊“更申報”即可。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在個稅年度匯算期內,納稅人每月可遠程更的次數(shù)是5次,超出上限后如需更等操作,就需要改為前往稅務大廳辦理。
另外,市民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個稅匯算時,如發(fā)現(xiàn)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既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申報,也可以自行辦理更申報。
2、補稅時可分次繳款
個別市民需要補稅金額較大,但在補稅時系統(tǒng)可能會提示已超過支付限額。事實上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一般是因為市民的銀行卡設置了網(wǎng)絡支付上限,您需要聯(lián)系發(fā)卡銀行調整相關設置。如果還是無法一次性補稅,您也可以在“確認繳稅金額”的界面點擊稅款金額右邊的“部分繳款”分次進行繳款。
3、補稅是否成功可查詢
對于補稅的市民來說,確定個人補稅是否成功很關鍵。此時您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等渠道,來查詢您的具體繳稅情況。
4、返聘工資等需繳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guī)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yǎng)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或返聘工資,均不屬于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再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相關人員,也要按照規(guī)定辦理年度匯算。
5、境外所得可遠程報
這次為了進一步提高市民辦理境外所得個稅匯算的便利性,本年度的個稅匯算還專門新開通了遠程申報途徑。假如市民在2020年度內取得了境外所得,您可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自行進行相關申報。
新聞內存:
七大情況可能涉及退稅
對于尚未辦理個稅匯算的市民來說,什么情況下您可能會產生退稅呢?
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至少有七大情況可能會涉及退稅問題。這包括了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等;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值得關注的是,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經(jīng)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申報或說明有關情況后,再另行申請退稅。
五種常見情形或需補稅
與之相對,哪些情況下您會需要辦理年度匯算補稅呢?
記者了解到,補稅主要涉及到五種常見情形。這涵蓋了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或全年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年度內更換任職受雇單位,全年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guī)定標準,年度合并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并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jīng)國務院批準,如果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未超過12萬元時,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且在取得所得時已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么您無須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也無須補繳稅款。也就是說,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符合免于申報條件,無須申報也無須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