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分錄怎么做(繳納住房公積金分錄怎么寫)
一、概念:
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繳納方式:
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nèi)。
三、用途:
可以購房貸款,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四、計提標準:
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個人和公司是一樣的。住建部規(guī)定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年度工資總額除以12。
五、會計分錄:
①在計算企業(yè)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chǎn)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②按規(guī)定從工資中扣除職工個人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③單位向有關機構(gòu)繳納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