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認定包括哪些類型(審計的認定包括哪幾類)
審計師應當將認定具體運用于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與披露,作為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以及設計與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基礎。
審計師對所審計期間的各類交易和事項運用的認定通常分為下列五種:
1.發(fā)生:記錄的交易和事項已發(fā)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2.完整性:所有應當記錄的交易和事項均已記錄;
3.準確性:與交易和事項有關的金額及其他數(shù)據(jù)已恰當記錄;
4.截止:交易和事項已記錄于確的會計期間;
5.分類:交易和事項已記錄于恰當?shù)馁~戶。
審計師對期末賬戶余額運用的認定通常分為下列四種:
1.存在:資產(chǎn)、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是存在的;
2.權利和義務: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資產(chǎn)的權利,負債是被審計單位的義務;
3.完整性:所有應當記錄的資產(chǎn)、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均已記錄;
4.計價和分攤:資產(chǎn)、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恰當?shù)慕痤~反映在財務報表中,之后的計價或分攤調(diào)整已恰當記錄。
審計師對列報與披露運用的認定通常分為下列四種:
1.發(fā)生及權利和義務:披露的交易、事項和其他情況已發(fā)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2.完整性:所有應當包括在財務報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3.分類和可理解性:財務信息已被恰當?shù)亓袌蠛兔枋?,且披露?nèi)容表述清楚;
4.準確性和計價:財務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額恰當。
拓展內(nèi)容:
審計認定是指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組成要素的確認、計量、列報作出明確或隱含的表達。
- 根據(jù)具體審計目標確定管理層的認定是否恰當。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層次的認定共有5種:1、存在與發(fā)生;2、完整性;3、權利與義務;4、計價與分攤;5、表達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