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稅收新政策(稿酬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公式)
計算稿酬收入應交個人所得稅,關鍵是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和適用稅率運用二個要點:
1、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guī)定: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guī)定: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并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知道這二個要點內容后,再分四步來計算,第一步,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第二步,將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計算出沒有減征時的應交個稅;第三步計算減征額,第四步,計算本次應交個人所得稅額。
當一次收入超過4000元時, 將上述四步合并成一個計算應納個稅的算式為“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把上述算式中括號后的20%×(1-30%)先計算,得出的結果為14%
日常工作中,為了加快計算,簡化計算程序,直接應納稅所得額乘上14%,將四步簡化為二步就可以計算出稿酬收入的應交個稅額 。
所以這個14%就中算式中20%×(1-30%)部分內容計算所得來的。
稿酬所得的個稅計算方法
酬所得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fā)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財產繼承人取得的遺作稿酬所得也應納稅。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出版、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yè)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除上述專業(yè)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出版社的專業(yè)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2146號)
例:李四一次獲得稿酬收入32000元,其應納稅款應為: 32000×(1-20%)×20%×(1-30%)=35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