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注冊公司需要的條件(應城注冊公司步驟)

一、公司一個人可以成立嗎?

可以。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了《中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其第五十八條至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修改了原《公司法》關于只能由兩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方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F(xiàn)在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單位都可以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有兩點法定要求是:一、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萬元,且由股東一次性繳納。二、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成立有什么條件嗎

(一)全國級集團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條件:

1、企業(yè)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至少擁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與其子公司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省級集團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條件:

1、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yè));

3、母公司的注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注冊資本之和為6000萬元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三)市級集團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條件:

1、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yè));

3、母公司的注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注冊資本之和為2000萬元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三、公司設立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即發(fā)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發(fā)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fā)行的股份由發(fā)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只能采取發(fā)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發(fā)起設立的方式。中國公司法第77條明確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發(fā)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設立的方式。發(fā)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

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fā)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fā)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中國公司法第77條第3款規(guī)定:“募集設立,是指由發(fā)起人認購公司應發(fā)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彼?,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fā)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這種方式只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資本規(guī)模較大,涉及眾多投資者的利益,故各國公司法均對其設立程序嚴格限制。如為防止發(fā)起人完全憑借他人資本設立公司,損害一般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大都規(guī)定了發(fā)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shù)中應占的比例。中國的規(guī)定比例是35%。

公司的設立方式一般是兩種,發(fā)起設立和募集設立。以上內容就是律師為您解答的關于公司就一個人可以成立嗎?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條件的相關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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