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 6 萬是否包含五險一金等內(nèi)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yù)扣預(yù)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wù)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解讀第二條規(guī)定,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yù)扣預(yù)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綜上,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
故,該政策涉及的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是指扣除五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之前的金額。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yù)扣預(yù)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綜上,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
故,該政策涉及的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是指扣除五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之前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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