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不動產(chǎn)用于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是否需要進項轉出

購入的不動產(chǎn)用于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要進項轉出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因此,購入不動產(chǎn)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購入不動產(chǎn)既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又用于一般計稅項目的,無需做進項轉出,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動產(chǎn)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當按照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當按照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稅率有13%、9%、6%。出口貨物,稅率為0,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除外。

增值稅征收率是3%。出售不動產(chǎn)或者出租不動產(chǎn)的征收率是5%。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看出是不用對進項稅進行轉出的,還對其相關稅率和處理方法做了說明,不了解的都可以看購入不動產(chǎn)用于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是否需要進項轉出。還有在線老師在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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