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之公平原則條文解讀與主要體現(xiàn)
一、公平原則條文解讀
公平原則是合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所謂公平,是指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來調整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公平原則的內容包括:
第一, 公平原則的基本要求是合同當事人的主體地位平等;
第二, 公平原則的客觀標準是經濟利益等價有償。
合同當事人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在價值上大致是相等的;一方給另一方造成損害,應以得到同等價值的補償為原則。對于顯失公平的合同,受害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撤銷,這是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基本原則,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 公平原則的最終體現(xiàn)是在合同責任的分擔上要公平合理。
例如,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實際損失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二、公平原則在合同法中的主要體現(xiàn)
公平原則在《合同法》中主要體現(xiàn)在:
(1) 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 對于顯失公平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有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利;
(3) 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
(4) 對合同中格式條款與免責條款加以規(guī)制;
(5) 根據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公平原則是《合同法》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不宜直接作為裁判的依據。只有在沒有具體法律規(guī)范的情況下才可加以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