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之關于股東代表訴訟的規(guī)定與解析

  公司法之關于股東代表訴訟的規(guī)定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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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矗竞螘r成為股東不影響起訴】股東提起股東代表訴訟,被告以行為發(fā)生時原告尚未成為公司股東為由抗辯該股東不是適格原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玻担菊_適用前置程序】根據(jù)《公司法》第151條的規(guī)定股東提起代表訴訟的前置程序之一是,股東必須先書面請求公司有關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股東沒有履行該前置程序的,應當駁回起訴。但是,該項前置程序針對的是公司治理的一般情況,即在股東向公司有關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之時,存在公司有關機關提起訴訟的可能性。如果查明的相關事實表明,根本不存在該種可能性的,人民法院不應當以原告未履行前置程序為由駁回起訴。

  26.【股東代表訴訟的反訴】股東依據(jù)《公司法》第151條第3款的規(guī)定提起股東代表訴訟后,被告以原告股東惡意起訴侵犯其合法權益為由提起反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以公司在案涉糾紛中應當承擔侵權或者違約等責任為由對公司提出的反訴,因不符合反訴的要件,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jīng)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玻罚竟蓶|代表訴訟的調(diào)解】公司是股東代表訴訟的最終受益人,為避免因原告股東與被告通過調(diào)解損害公司利益,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調(diào)解協(xié)議是否為公司的意思。只有在調(diào)解協(xié)議經(jīng)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通過后,人民法院才能出具調(diào)解書予以確認。至于具體決議機關,取決于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章程沒有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公司股東(大)會為決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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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福緦嶋H出資人顯名的條件】實際出資人能夠提供證據(jù)證明有限責任公司過半數(shù)的其他股東知道其實際出資的事實,且對其實際行使股東權利未曾提出異議的,對實際出資人提出的登記為公司股東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公司以實際出資人的請求不符合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4條的規(guī)定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玻梗菊埱笳匍_股東(大)會不可訴】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本質上屬于公司內(nèi)部治理范圍。股東請求判令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按照《公司法》第40條或者第101條規(guī)定的程序自行召開。股東堅持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jīng)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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