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如何處
答:根據財稅字1999278號文第一條和第四條的規(guī)定,自然人轉讓自有住房需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轉讓的是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稅發(fā)200589號第三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同時根據國稅發(fā)2005172號第二條的規(guī)定,“契稅完稅證明中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
因此,自然人個人轉讓自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登記的日期起滿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 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__________
相關規(guī)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
一、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法規(guī),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xù)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
三、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調整后的個人住房營業(yè)稅稅收政策。
?。ㄋ模﹤€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zhí)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
?。ㄒ韵潞喎Q《通知》)的精神,經商財政部、建設部,現就各地在貫徹落實《通知》中的幾個 具體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二、《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guī)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中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
根據國稅發(fā)200589號第三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同時根據國稅發(fā)2005172號第二條的規(guī)定,“契稅完稅證明中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
因此,自然人個人轉讓自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登記的日期起滿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 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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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guī)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
一、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法規(guī),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xù)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
三、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調整后的個人住房營業(yè)稅稅收政策。
?。ㄋ模﹤€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zhí)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
?。ㄒ韵潞喎Q《通知》)的精神,經商財政部、建設部,現就各地在貫徹落實《通知》中的幾個 具體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二、《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guī)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中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